求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细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44:59
由于在外工作,家在湖北的父母亲未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听说现在农村养老保险开始实行,想给父母买分养老保险,父亲55,母亲53,想请教购买的细则.比如分什么层次,每年交多少钱,一次性补齐要多少钱,到期后父母可以每月领多少钱?
我想这是照顾父母的最好的方式之一了,请教大家!谢谢!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可这是总纲领.具体的细节比如一次性要补缴多少钱,到期后能领取多少?情况是怎么样的呢,麻烦大家了

附: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险费交纳

  第三章 养老金给付

  第四章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五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章 处罚

  第七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工作。最近,以省政府令的形式下发了《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加大了行政推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现将《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83号)转发你们,供参考。

  附: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公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社会保险与家庭保障相结合、自愿投保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含乡镇企业,下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第二章 保险费交纳

  第五条 交纳保险费的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

  第六条 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有条件的地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可予适当补助(含国家让利部分,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