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双方责任的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18:39
几个月前我在下班途中,在公司门口行走时被从公司内开出的私家车撞到,摔伤了膝盖。我要求对方赔偿已发生的医疗费用、父母赶来的交通费和预估的后续检查费用(病历上写明2个月复查一次)共计4k多,但对方称无力承担,叫我直接起诉她!由于我这还算是工伤,所以在肇事者不赔偿的情况下,我想走工伤处理流程,不过这要求要有交通事故认定书。
多次努力之下,周五时终于拿到了认定书,不过其中只写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我承担次要责任,并没有对责任划分具体的比例(比如对方7成我3成之类的),请问交通事故认定书都是这样的吗?我们公司处理工伤赔偿的人咨询保险公司,人家说一定要有具体的责任比例,才能进行赔偿;而询问交警大队,又说没有调解成功的,只会划分责任是全责、同等、主次、无责任,不会定出具体比例。
请教各位达人,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去法院起诉么?
对于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我可以向交警大队或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要求划分出出具体的责任比例吗?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确是只写到主责次责等,不会明确到具体比例的。主责一般为70%,次责30%。也有主责80%左右的。
2、工伤成立以后,工伤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赔偿以后,自己负担部分才有的。
3、开私家车的人连区区4000块钱都无力承担,没钱开啥私家车?实在太离谱了。看来对方是不想赔钱的,除了法院起诉别无他法。其实到法院他会更加吃亏,至少诉讼费要他出的。
4、即使向交警上级申诉,不会为你明确责任赔付比例的。如果你认为交警判你次要责任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复核。

注:负责工伤赔偿的社保,不会让你得到双份赔偿的。而且,你如果拿不到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的话,那70%应得的赔偿社保工伤赔偿也不会给报的。除非是逃逸案件,在半年内找不到应赔偿人,可由交警出具证明,工伤赔偿才能全赔。
另外,我以前也处理过符合工伤条件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肇事者是开个摩托车的农村小伙,交警判了对方负全责,但对方属于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穷人。于是请交警把我方改为全责,从而获得社保的工伤赔偿。

1、你这里属于工伤与交通肇事的竞合,你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交通肇事者赔偿

2、保险公司的说法不对,交通事故认定只会认定双方应负的责任,而不会出具具体的赔偿比例。交警的做法是正确的。

3、对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一次,但也只会对责任进行划分,而不会出具具体的比例

4、如果无法协商达成赔偿的,建议你还是起诉吧,起诉肇事者、车主及保险公司。法院的判决会参照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来划定比例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