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产生的历史依据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42:03
科举制的选官特点是什么

科举制的依据:

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选官特点: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8-01 11:27 选官特点:

隋炀帝时,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学业优敏即明经科,文才秀美即进士科。唐循隋制,仍行科举取士制。于进士科外,增设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等常设科目以及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非常设科目。

科举与以往的选士制度有承袭关系,但又有重大区别。最突出的区别是,以往的察举和九品中正制都是以主管官员的推荐作为选士的关键,所以又统称荐举;而科举则是以统一考试的成绩作为选士的基本依据,所以考试是科举的核心。 还有皇帝特别主持举行的制科。武则天在位时增设武科。

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两类。常科是固定时间举行的固定科目选士,制举则为皇帝临时根据需要下诏开科选士。通常所说的科举,指的是常科。

参加科举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两类。“生徒”即各类官学的学生,“乡贡”即“生徒”以外的在地方报考的读书人。获得准考名额的比例,“生徒”要大大高于“乡贡”,这是官学吸引学生的主要动因。

科举考试的内容和方法,因科目不同而有所区别。唐代科举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学、童子等科。实际上,经常举行的是前六科。

秀才科注重博学才高。唐以此科最高,考选较严,宁缺毋滥,每年所取不过一、二人,很难考取。太宗贞观以后,此科便名存实亡了。明法、明书、明算科选的人数量不多。因而学子们热衷的只有明经、进士两科。

所谓明经,即通晓儒家经典。明经科又有通二经、三经、五经之别。唐代把儒经分为大经、中经和小经三类。《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