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法律上承认这种债务关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12:29
放高利贷, 法律上承认这种高利贷产生债务关系吗?
吵四倍不支持的话,那这种债务关系法律就不承认了
那欠高利贷可以去报警,这样不就可以不还债了吗

放高利贷本身并不是犯罪,所谓的超过4倍就不被支持是说,超过这个比例,这种债务关系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债权人提起请求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的诉讼的时候,法院最多只会判决债务人履行本金加上4倍以内的利息,多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而高利贷的债务,超出的部分,就像赌债一样,没有胜诉权,但是由于我国合同自由的法律精神,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债务,那么也不论这部分受否受法律保护,债务人都不能再事后以该部分债务原本不合法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是禁止高利贷行为的```````对于超过4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是法律不能及时阻止高利贷者骚扰你

放高利贷本来就是违法行为,所以这种债务关系法律史部承认的,但是借高利贷一样是要受处罚的。

有一点我要说,尽管法律不承认高利贷,但是法律有时候不是万能的,还是不要去欠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