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16:48
我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来的时候说的工资是1000,过了两天又说试用期800,我现在快做一个月了,他们说试用期是3个月,因此我还在试用期,因为太累了还有别的原因我不想做了,但是在这期间,一有什么事情有争执的时候,他们(管我的人)总说你要是不听话或者不去做什么就只给你发基本工资(好象是650),这样说合法吗?还有我想把这个月做完就不做了,还差七天,但是到现在还没签合同,我想问下假如我走的时候真的只给我基本工资,违法吗?毕竟没签合同,我该怎么办?还有来的时候他们还说第一个月要押200元住宿费,从工资里扣,走的时候再退给你,是否合理?(餐厅包吃住的)我准备这两天就说走。问题多了点,希望知道的能够都说下,谢谢!

这么黑心的老板,建议你早点走重新找工作吧。即使工资不要。也就一两个月,一千多块而已,如果你因为那一点钱而一直留下来,到最后损失的可不止这个数目呢

签没签正式合同?去看看新版的《劳动合同法》,新增了很多保护劳动者的条款。但是有法,没证据(合同)也没用。
何不合理?不合理又能怎样?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