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建自用房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14:56
我家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想把原来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但是行政单位不允许对其进行拆除重建,说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允许,需要变更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允许进行拆除重建,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交5万多元,请问一下,国家法律是否有这条规定,我家地基已经打好了,但却收到了行政机关的通知,希望给予帮助,谢谢!
那块土地在镇上,国道旁边,户口当然是当地户口撒,可能是之前集体收回国有的时候没有及时变更吧,现在翻建的时候土管所说必须换为国有土地使用证才允许建。

这里面好像涉及几个概念,有点混乱。
1、关于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一对概念;自建房和商品房又是一对概念。当然,还有一对概念,出让和划拨。
2、自建房一般是相对应农村宅基地,这是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需要农村本地户口(土地管理法有“一户一宅”的规定)。
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需要办理征地手续,如果原来是农地,还要先办农地转用手续。
国有土地建房可没有那么简单。现在不能以划拨的形式供应住宅用地,国有土地建的是商品房,需要办理出让手续,现在的供地程序已经取消了协议出让,只有走招拍挂的程序。。
3、如果如你补充的说法,土地已经由集体征为国有,性质则已经改变。必须按国有土地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规划变更,属于政府控制土地,则没机会了,但你们的土地所要你交5W多可以办理,则不属于规划变更问题。
4、你们那里的土管所的工作人员,估计对土地的法规知道很有限。你原来已经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址拆旧建新是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最支持的原则(占用耕地的审批则非常严格)。土地发证,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议到你们县国土资源局咨询。

你没有说你是否是当地的户口,只有本村村民才可以翻建。(你如果是当地的户口是不用花钱的)如果是城镇的户口就像他们说的那样,变为国有后可以重建。

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要到省级以上国土源源部门审批的,不是县市组能办理的。很复杂的审批程序。
像那个人说的,如果你那里的位置好,交通发达,可以转为国有,土地的增值速度是惊人的。
不过不知道你占地面积多少,如果你感觉5万元不多,按程序办理是可以的。

速度办,有的地方给钱没人敢办这个事,土地所有人永远是国家的,使用权要建自己的房子当然要办自己的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修的房子办的产权都是集体所有,国家不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