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叫政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09:54
不出事还感觉不到,一出事,才知道这政府里养的也不全是"公务员"!今儿,我就碰见了这么个吃干饭的.

怀者求助的姿态,我将我的劳动纠纷经过跟那位罗先生说了一遍.
好歹是寻求支持者的,没想一头冷水泼下来,心都凉了.
1) 单位没给我买社会保险! 答: 社保跟劳动法是两会事 社保没得投诉和补助! 社保是自愿买的。
2) 单位没跟我签合同! 答:那你要求签了吗?没要求就没办法赔偿.
3) 单位单方面把我辞退了,并且没有提前书面通知! 答:除了工伤之类....要提前通知,你这种情况是不用通知的.

这些都那些法律规定的? 堂堂的政府劳动部门居然有这样的法盲??!!!唉哉!!!

本来觉得理在我门这边,必胜; 现在看来法律形同虚设,我们还有什么指望的??
话说回来,面对这样一个无法无天的企业,一个不负责任的劳动部门,我们该怎么做啊?

反了??这是事实,我都不信自己的耳朵呢。不过有啥办法呢?

别理会他,强化证据、相信法律。

这件事也只能说这个人不行使职能,并不代表政府

请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有了书面合同,你的权利就得到了法律保护。

但是没有书面合同,你就要找其他证据了

注意:证据收集!
1、员工卡
2、工资卡
3、考勤卡
4、认证


先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必须走的一步,开除肯定会有经济补偿
只要能提供确实在此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表或者人证等,即使没有也没关系,劳动法是举证责任倒置,所有证据有用人单位举证,比如说你说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提供你没有加班的证据,一般为有个人签名的考勤表,如若提供不出,则仲裁方就会以你确实加班为依据进行裁决。

反了

社会在缓慢的走向另一个极端

现在正在加速而已

没办法 因为他们是一起的

把动静闹大——此乃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