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父母修的,拆迁后分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48:11
因女方过错提出离婚,还是她提出的,现要求分割因拆迁分得房子,但我母亲认为房子是她和我父亲修的,拆迁后分得的房子是给我的,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面因她在外地上班,很难得回家,小孩今年8岁一直是我母亲在负责,母亲提出女方补偿8年的费用,还有一点近三年来家里的所有开销都是我在支付,她就没付过一分钱,这几年因我做生意亏了负债十多万,她不愿支付,叫我付给她五万青春损失财产分割,小孩由我养,生活费她不出,只愿支付小孩的教育,医疗费的20%,还说凭票报销,而我没有稳定的收入,她在外企工作每月有2000以上的收入,我说条件过份,她说律师这样说的,难道真的合理吗,我提出她一个人出门就可以离,我说的过分吗?
房子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但不是全产权,是拆迁的回迁房,也叫小产权

她也太过分了。要是你们自己调解解决不了。你就找律师解决吧。
关于房子问题,现在都是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那么房子的一部分肯定就会有她的。还有你的债务问题,也有她的份。这个是肯定的,跑不掉了。毕竟这一切都在你们的婚姻存续期间。至于孩子的生活费,都是看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而定分的。
我知道的都说了。希望能帮到你。

明显她的要求不合理。建议你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