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01:07

检察权的核心是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权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即检察权中,无论是对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还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检察监督,都必须借助执法办案为载体。离开了执法办案,法律监督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失去了法律监督权威性,甚至失去了检察机关存在的意义。没有执法办案的检察权完全可以被人大监督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