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7:46:27
我的朋友兄妹四人,母亲刚去世(父亲早已去世,母亲有独立房屋产权),在整理遗物时发现母亲有一份经公证的遗嘱,遗嘱上说明房屋产权归我朋友所有,其它兄妹都有意见,当时遗嘱执行人是母亲的哥哥,而母亲的哥哥已去世好多年,现在我朋友要根椐遗嘱去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具体程序怎么走?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对继承的影响以及最方便的处理办法?请高手指教!

据你所讲该遗嘱应为公证过的遗嘱,可以拿遗嘱和公证书,以及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直接到房地局过户,如房地局索要遗嘱执行人的执行笔录可向其说明原因,一般会通过。若得不到谅解,就需以其他法定继 承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请确权诉讼,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判决后拿判决书去过户即可。
(母亲的哥哥已去世好多年,就应及早去变更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的作用,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将遗嘱的内容及时地向其他法定继承人宣读,并要求被宣读者在执行笔录上签字,以说明被宣读者知晓了遗嘱的内容,被宣读人不签字,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但须有其他见证人对向其宣读过予以证实。

遗嘱有效。
你母亲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即子女)之外的人
遗嘱执行人不是遗嘱的必要条件,他的存在与否不对遗嘱的效力产生影响。
受遗赠人即你那朋友可直接持遗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即可
其他人的意见可以忽略
如果有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不会支持其他意见。

相关法条:《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可由遗嘱人再指定遗嘱执行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先死亡的,遗嘱人可再指定遗嘱执行人。因为是“可以指定”,遗嘱人也可以不指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况且还有法律保护。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不影响遗嘱效力。你的朋友可以根据这份公证遗嘱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广东胡律师:

你朋友直接带那份公证遗嘱去房管所办理过户就行,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不影响公证遗嘱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