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费的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38:19
我公司是铸造金属产品的企业,为完善管理,设有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简称:甲)和铸造加工公司(简称:乙)!甲收购的废旧金属全部销售给乙,地方税务机关在核算“印花税、地方教育发展费”(湖北省的)时,按甲乙俩公司的销售总额计算是否合理?如:甲向乙销售500万元废旧金属,乙加工生产后销售给客户700万元,实际公司的销售就只有700万元,税务机关认定的是1200万元的收入!请高人指点,最好提供政策文号。
提供有说服力的税收政策文件

是的 因为两个公司分别独立核算 各自有收入 你不能只看乙公司的收入 甲的销售也是收入 所有核定收入是1200万 税务局的认定是对的 你的说法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想问题 甲乙两个公司是两个法人公司 各自按收入交税

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是按纳税主体征收,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和铸造加工公司在你内部来看是一家,但却是不同的纳税人,各纳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