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合法还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44:48
举的例子凭空想的。
1、结婚前的债务,是你的婚前个人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这笔钱你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中,否则他没有偿还你义务。
当然,如果他对你足够好、自愿为你偿还的,法律不会管。
2、“2个人结婚后,财产就应该属于2个人共同财产吧?”:不是的,
(1)他在你们领结婚证之前取得的财产:仍然是他的个人财产,是否能用来为你还债,要看他愿不愿意;
(2)所谓“共同财产”:只能是指结婚后你和他共同取得的财产,而且,还必须是在你们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他和你写下书面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他婚后的财产也不是“共同财产”、只是他的个人财产了:只有你自己在婚后所挣的财产可以用来还债;
3、《婚姻法》修改后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
(1)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以前的司法解释中有一方的婚前财产经结婚共同生活X年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这条规定现在已经取消);
(2)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不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由债务人自己偿还。
(3)婚后财产是否共同财产,一是要看夫妻之间是否有书面约定,没有特殊约定的,婚后两人取得的财产才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不能用来偿还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
不是的,新婚姻法当中..
你婚前借的钱..如果你的另一半一定要计较的情况下,他是可以不还的,就像你婚前买的房子车子...如果你一定不给她,国家也是支持你的...
只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概念解释:夫妻共同财产,
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不可以,结婚以后也有个人财产,你的个人债务应该是你的个人财产清偿,除非你妻子自愿替你清偿债务
此假设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