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与继承人身份,此类相关问题。急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41:51
农村宅基地继承与继承人身份,此类相关问题。急求!

我最近看了一个文章,题目是《上了大学,却丢了宅基地》。
看完后,觉得我本人也是这个情况。所以我把我的情况也说明一下,在这里想请法律界人士给个建议,我这里首先感谢您了。

本人情况是:
1.我老家在河北农村,现在父亲在家务农(我母亲已故去),父亲是一辈子的农业户口,户口性质从未变过。
2.而我是83年的,80后吧,我家只有我一个儿子。我在03年考入大学时,当时国家政策是必须要迁户口,所以在那年我将户口迁往了学校所在地。
3.所以现在我户口变成这样的:户籍所在地——沈阳(我大学所在地),性质——非农业集体。

我的问题是:
1.如果几年后当我父亲身故了,我还能不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呢?(比如房屋、宅基地使用权)
2.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继承法》中明确了农村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对继承人的户籍身份、继承范围都好像没明确。所以就引出此问:我是非农业,可否继承呢?
3.另外,我在城市工作已有三年,并且单位都给我上了社保和公积金,我在城市现在尚无房产。
4.如果按现在法律、法规等政策,一旦我父亲身故,老家一下成为空宅,而我又是非农业。那时村委会可不可能会没收我家的老宅啊?(就像那篇文章的当事人一样)

现在我的想法是:
先保住宅子(具体意思是说:最好通过什么途径保证我有权获得宅基地使用权[避免以后和村委会产生纠纷]。哪怕在我获取之后再转其它村民也是可以的),同时又不想失去30年后等我老了之后的社保福利,什么养老、医疗这类福利。

法律界人士、法律老师们、你们有什么好一点的建议么?在此再次表示感谢。

一个事实你必须清楚,而且必须面对现实,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非国有土地,个人没有产权,也不能买卖,即使有买卖房屋等情况,从法律上讲也只是买卖土地上的建筑物,所以为避免纠纷,一般情况要求:买卖双方同一集体单位成员,也就是农村的一个村,否则就会有矛盾.
因此,从你的户口迁出时开始,你便失去对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更谈不上什么继承了.
不过,你想保住房屋的使用权,还是有可能的,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你虽然没有土地产权,但对土地上的房屋等财产,你是有继承权的。
2、必须要与当地干部搞好关系,他们不来追究即可。
3、房屋只能维持现状,不能改建,因为农村建房,不管是新建还是改建,都是要审批的,象你这种情况,是批不到的。
情况只能这样,你不会有更好的办法。

你可以继承宅基地

你父亲的房产宅基等你都可以合法继承,这些村委会不会进行干预或剥夺的!!
你想想就是你入了外国国籍也是合法继承人,也能回国继承!!
说细一点,老家的房产你继承无可非议,但是如果有没有盖起的房子的宅基,就不一定了,你最好现在盖房或者出售处理给其他村民,这个有一定的年限,你关键是有没有宅基证!!
村委会无权利没收你的房产或宅基,但是你要是不孝顺老人,老人另有安排就以老人的安排为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