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情况我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案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33:38
吸食冰毒,然后被抓到了。在公安局呆了一上午。做笔录了。笔录上也签字了。照相了。也验尿了。说是要送去强制戒毒3个月。后来让我们找人。交罚款也可以。找的关系。交的罚款。然后就给我们放了。我想知道这应不应响我以后办工作。因为我要考公务员。请专业人士回答下。不然心里总是害怕。怕让家里知道。
嗯。没有给我收据还有处罚书签字。只在笔录上签字了。照相了。然后找的人来了。我们在别的屋里等着。他们在旁边的屋谈了会 然后就告诉我们 可以走了。

再补充:应当是没大事,但如果想放心,最好再找你托的熟人确认一下。

  补充回答:
  1、不是“二楼”说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
  2、既然你是找人办的,应是也没有处罚决定书吧?那么,5000是多是少就没法衡量了,因为已经不是法律的标准、而是人情了。
  3、是否销案,不在处罚数额多少,而在于是否给了你处罚决定书、警察是否自己装了这钱;如果没有处罚决定书、没有给你正式收据,销了案的时候多。
  具体情况如何,去找你托的人问问吧。这已经无关“法律”的事了。

  1、吸毒是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但不是犯罪:所以,对于你吸食冰毒,给予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处罚、而不是刑罚。

  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2、对于治安处罚,一般只是在公安部门的内部办理案件的档案中会有记载,但不会进入个人的人事档案,所以:理论上说,对你今后的工作不会有影响。

  3、但是,吸毒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你想报考重要的国家机关比如公检法或保密局、安全局等单位,审查较严时,可能会有影响。

  4、建议:既然当初能找关系不进行强制戒毒,就再去找人协调,尽量在公安的内部档案中也不记载,另外如果可能,尽量异地报考。

  吸毒不是好事,一旦染上很难戒除,如果只是好奇,尝试一次就远离吧。

肯定有案底的,那你以后考公务员就过不了政治关了。建议你不要去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