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由经济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6:33:29

京都公约中的自由经济区定义为:“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及其他各种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之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1975年联合国贸发大会也对自由经济区下了这样的定义:“指本国海关关境中,一般设在口岸或国际机场附近的一片地域,进入该地域的外国生产资料、原材料可以不办理任何海关手续,进口产品可以在该地区内进行加工后复出口,海关对此不加以任何干预。”

就算是境内的海关不管的区域

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Area

自由贸易区简介
自由贸易区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由于科技的高速发展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性的不断增强,区域内数个国家和地区联合起来统一对内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消除各种贸易壁垒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因此而层出不穷。具体来说,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优惠贸易安排:是在实行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或者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例如历史上的大英帝国特惠制;
2、自由贸易区:是指签订有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在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和数量限制,使区域内各成员国之间的商品可以自由流动,但各成员国仍保持自己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是一种比较基本的区域贸易合作形式,一般具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在成员国内部取消贸易障碍,实现自由贸易,但没有共同对外关税;二是通常采取原产地规则;
3、关税同盟: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完全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壁垒,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而结成的同盟,其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税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排除非同盟国家商品的竞争,例如欧洲联盟的前身——欧洲共同体;
4、共同市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完全取消关税于数量限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实现商品、劳动力、资本等的自由流动,例如欧洲共同市场;
5、经济同盟:即各参加国不仅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还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例如目前仍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