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除外责任承保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9:42:34
在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寿险时,如果有病史,要求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否则会涉及除外责任的问题。但这种告知应该以什么形式呢?口头告知有效吗?如果出现纠纷怎么办?
谢谢一楼。我记得在投保前有份问卷,里面的内容是投保人情况调查的内容。当时我主动告诉业务员曾经做过良性肿瘤切除术,业务员说没关系,并且未在问卷上标明。这种情况日后会产生麻烦吗?

投保单上有选项,问你的既往病史。你填上就好了。之后如果保险公司承保了,就无所谓了。保险公司可能将这些告知的疾病作为除外责任,或者要求加费。(不过一般都是直接拒保)

主要问题都出在投保单上说自己什么问题都没有,等到出险了保险公司查出你其实早就知道自己有问题。

口头告知理论上有效,前提是保险公司没有要求书面告知。如果投保单上没要求告知,那么口头的就算数。(口头告知的接受人证明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投保单上要求了,而你没有告知。那么无论有没有口头的,都属于不实告知。

口头告知是有效的,投保时保险公司未登记,那就是他们的责任,不会影响你的理赔。
另外新保险法规定的“不可抗辩”原则,即使保险公司知道既往病史,当时未追究,以后也不能追究了。

是的,保险法只要求投保人履行询问告知义务,也就是说代理人问什么你就如实回答什么,不问那就不用告知,这就尽了你的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