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终极裁决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3:44
各位您好
今天我看到一个仲裁的裁决书,上面写着终极裁决,请问下这个终极裁决是在什么条件下做出的?或者可以问终极裁决的范畴范围是什么?
还有就是这个终极裁决分地域吗?我这里是北京
谢谢了

劳动仲裁的终极裁决是指在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的案件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争议的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即生效,单位不能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要知道此条表诉的“发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的判决。对结果不服的,根据此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说可以相同事由向所在区的法院重新开始提起诉讼。而无法向当地中级法院要求撤销判决。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这要看你们劳动纠纷的争议金额有多少,对用人单位来如果不超过12个月的当地平均工资总额,一般都是终极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而对于劳动者来说不管争议金额有多少只是仲裁程序终结,如果不服还可也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