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内容有注明就业单位、去就业单位报到时间及起薪时间)能作为工龄计算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9:22:18
我有一个朋友,对他这种几年前曾经挂靠在人才市场进行就业(毕业时有和单位签就业协议书、就业时有发派遣证)的人而言,其参加工作时间(即工龄)的问题如何认定?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认定的依据?当时有地级市的市人事局开具给市人才市场的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内容有注明就业单位、去就业单位报到时间及起薪时间)可不可以作为其中一种认定工龄的依据?如果可以作依据的话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法规(请指出法规名称和条文详细内容)的条文指明了的?
请哪位高手在百忙中给予回复,谢谢!
谢谢 zwd1010朋友 的回答。那本人还想补充问一下:
你说“大学毕业生的工龄计算应从到工作单位的正式报到之日算起”,那对于象我朋友档案挂靠在人才市场的这种情况,其“到工作单位的正式报到之日”如何认定?是由人才市场说了算,还是由该工作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就可以说了算? 说实在的,如果当时我朋友工作的单位要是有接收权的话就不需要把档案挂到人才市场了。现在也就不会这么麻烦。现在因为换了个新单位,所以才需要有工龄这方面的认定。
如果这位朋友还能提供几个可以作为认定工龄的依据的清单来参考一下的话,我替我朋友先谢谢你了。

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内容有注明就业单位、去就业单位报到时间及起薪时间)不能作为工龄计算的依据。大学毕业生的工龄计算应从到工作单位的正式报到之日算起。因为涉及到社会保障问题的工资晋升问题,有些单位故意推迟毕业生的报到时间,这样单位就可节约一大笔。

我不知道,其他明白人仔细说啊!

什么人才市场的一根电线杆倒了,砸死10个人,其中9个是大学生,剩下的1个是研究生。

我是中专,上大专上一半,看到这个笑话,我就没继续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