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扣除你600多的保险,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49:23
我是8月底离职,提前打过申请,上级也批下来,8月未办好了交接手续,可是公司财务部说9月份保险带我交了,然后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你600多的保险,这样做合法合法吗
还有哦,公司七月份带我交了两个月的保险,按理说应该从6月份开始交的,可是保险单下来,是七月份到九月份的,也就是说6月份扣了我的钱,确没有给我交保险,跟公司沟通过后,他们让我拿回170块,我是去拿呢?还是让她给我补交,可是我的保险已经断了……

"昆重帅师" 有病就要看 否则又乱回答 误人非浅.答非所问。

回答楼主:
扣保险并不违法,但单位没有按比例交纳,却是违法的。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20%=1200元;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213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