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房产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5:27:14
房屋为男女双方共同并在已有儿女时购买,房产证下名字为男方,现女方亡,请问男方是否有权独自出售该房屋,如果男方在没有房产证的前提下能否在不征求儿女同意的情况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并出售,谢谢!
如果男方可以办理房产证挂失补办手续,那么出售时除了提供一般必须的房产证,本人身份证,女方死亡证明等之外,是否必须提供男女双方儿女身份证(注,房屋购买时儿女已成年)?谢谢!

从你所述,该房产应属于你与女方的共同财产,女方死亡后,如无遗嘱则她的部分产权由女方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即这套房子你与女方继承人共有,你若要将该房产出售或处置,应先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共有人有权依法向你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