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辞职就扣发我工资,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46:00
我在厂里上班 2年多了, 劳动合同也签了 大概今年11月份到期
其实我跟本没想辞职,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厂7 月份 8月份 任务相当的忙
我每天上班时间最少都有11个小时以上
每天得加班到晚上11点以后 有时甚至是凌晨4 5点
凌晨2 3点是经常 晚上11点之前下班那算是幸运
超过2点 第2天早上可以休息 但休息一早上也补不回来阿
就在上上个礼拜 6 7 本来要上班的 我请了2天假
刚好我们厂附近一个厂在招人, (那个厂各方面都比我们这好的多)
申明 我没有去那厂应聘
然后我到礼拜1进厂上班 厂里就有很多很多人说我不在这做了
去那个厂应聘了, 我们厂人事部的也知道了,
然后到上个礼拜 我觉得有必要跟他们说清楚
我还当面找了人事部的部长 说我没有去应聘
然后直到现在 今天发工资条 厂里就说我这个月工资被扣了

补充:
由于工作太累了 我有跟领导申请换一个车间

这样做合理吗? 我该怎么做 ?

不合理,公司辞退员工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把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拿出来你看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看了上述法律条款后,你觉得公司有资格扣你工资吗?首先你没因为过错性犯错给公司带来利益损失,没有提交辞职报告,即便你有离职意向但是还没有和另外的公司签订合同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因此公司没任何理由辞退你扣你工资。x相反按照法规公司要给你两个月的经济补偿的,另外随意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你保存好一切跟工作有关的证件、证词、工资条马上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状告公司的违法行为就会得到好的解决。

不合理!太不合理了,你要和他讲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