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打群架致人死亡,到现在会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30:14
17年前,我一朋友打群架时,从对方手中抢到一把刀,然后把对方误伤致死会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楼这个和也有追诉时效的?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是没有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就是公安机关并不知道是谁犯了什么罪的情况下,过了20年,才算作过了追诉时效。而看楼主的描述,打群架,并且将人打死,这个公安机关肯定立案了,也一定一直在抓捕这个人,只不过是没有抓到罢了,所以无论过多少年,该怎么判还得是怎么判,并且逃避侦查,有可能加重判决。

过失致人死亡最高达15年有期徒刑,自首可以减刑

参加斗殴,致人死亡,就判故意杀人罪。不会判过失致人死亡的。你让他多躲3年,过了20年追诉时效再回来吧

楼主,他的亲戚肯定抓住了!
你所说的20追诉时效不成立!
此案当时报案立案并确认这个犯罪嫌疑人了,就没有追诉期的问题了!
本人认为此案如果没有报案立案的话,20年过后才叫过追诉期!
严重鄙视一楼回答叫人多躲3年!
如果没有到案,请自动赎罪吧!!

日本的话17年没抓到可以无罪的...

20过了就OK了 再躲 你朋友不会现在已经被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