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归还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1:07:38
我公司投标一个项目,要交投标保证金,可是没去竞标但是保证金已经交了,那个公司一直不归还,该如何是好?

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暂时不退还,但如果有标有效期已过,你们可以立即要求招标人退还,如果再不还只能打官司了。

1、在投标有效期内且招标项目未结束时,不能退换。
2、投标有效期结束或招标项目结束,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