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后一年入伍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8:11:20
你好,我是08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学生,学的专业是艺术设计专业,
非农户口。09年11月份想去入伍。我咨询一下,按照我现在的条件和情况,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根据我的所学专业在部队有提干的可能性吗?可能性有多大?谢谢!

在部队提干难度极大,很久已经没碰到过提干的了,你最好断了这个念想,否则必定悔青肠子
想去部队锻炼就去,想为了某些目的去部队就不要去了。
你的专业直招士官也不可能,士官专业性很强。
所以你只能是义务兵,但是你不是应届的,情况该如何对待我不太清楚了。

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09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二、预征流程

·5-6月:学生向所在学校武装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报名。

·5-6月:按照当地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6月15日前: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

·6月30日前: 《登记表》和《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 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次年2月后: 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