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双方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00:00
那天我和两名女同事在吃饭,走上前来6个人,把我围住,没有原因,就抓住我的头发就打,一阵踢,把我围攻了,我反抗,边挡专打他们其中一人,他们当中一人被我打得鼻子流血,眼眶打青。我只是轻微伤,我同时报了警,他们打了我就跑,最后我同事在民警的协助下,抓住了他们,并送往当地派出所,警察说我们是互殴,是不是想包庇对方呢,我很郁闷,所以我想麻烦大家一下
本人被抓伤,身上无明显伤痕,

互殴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双方应当按照造成的后果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你首先要证明你是正当防卫,找相关证据,人证,物证,但如果判互殴的话,可以双方都处罚下,如果你正当防卫,那么就只处罚对方,这样罚的少,所以,他希望判你们互殴,
你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下,

个人认为如果你们之前没有什么过节 也不认识的话 无缘无故就被打这属于正当防卫

从你介绍的案情来看,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要是有目击证人出面为你作证会有利于你。

不过,第一,是否是防卫还是互殴目击证人也很难判定。
第二,这种事情目击证人一般都不愿意作证,怕牵连自己。

警察认定是互殴,原因可能很多,比如罚款数额、比如包庇等等。

你要尽可能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正当防卫,否则不是仅仅罚款的事情,你档案里会留下违法记录的。

如果警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你是互殴,你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过成本比较高,所以建议你第一次就尽可能解决好

正当防卫,明显不是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