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发现前面还有案子没被发现,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45:33
有一个人,因为贩毒罪 一审判处死刑,上诉后二审判为死缓。在死缓判决下来后三天,忽然被别人举报:该罪犯的哥哥是另一起贩毒案的主犯,现在在逃。该罪犯在案发前为其哥哥提供了藏匿之处和逃跑的机会。那么该罪犯被判决的死刑缓期执行是否会收回,而被直接执行死刑?

你好!
既然二审判为死缓,那说明还是有从轻处罚的理由。
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在执行死缓的期间,还要看罪犯的认罪态度,如果认罪态度好的话,可以变成无期徒刑。针对你说的情况,是不会直接执行死刑的,因为法律判决不是游戏,随时都可以改变的。
再说,有人举报了他,那他还有立功赎罪的机会【就是帮助警方提供线索,抓到在逃的罪犯】,所以更不会直接执行死刑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当然不会 在法律上这属于漏罪 司法机关会另行起诉 法院会就漏罪另行判决 然后将这个新判决和死缓判决合并决定执行刑 只要漏罪不是死刑 那他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可能会令其起诉,会数罪并罚,但是判死刑的几率不大,除非罪大恶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