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会计实务中对方索赔,用什么作为原始凭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31:31
我公司是外贸出口商,由于发货时间耽搁,对方要求索赔,只给我公司发送了一封邮件,确我方认理赔。请问确认索赔的原始凭证用什么?账务处理是不是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外汇账款(汇兑损益等略)

索赔的依据应该是有对方出具的扣款书或者是索赔单 之类的书面文件
帐务处理应该是
借方: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
贷方:应收帐款

修改回答 我昨天问了老师 最准确的账务处理应该是
借方: 管理费用
贷方:应收帐款
因为 造成索赔最主要的原因是 公司管理不善 所以 放在管理费用最合适
对于原始凭证,在我们国内的国税部门 一般对来源于国外的原始凭证 没有太严格的要求 我认为你附上客户给你的邮件(有对方盖章的索赔单最好) 还有受到款之后的银行水单 (证明客户付款的时候 扣掉了索赔的部分)

分析一下、
1、没通过法院之类的政府机构,那就是没有叛决书之类的。
2、你公司又确认了理赔,而且又是对外贸易的关系,那就是说应该有合同之类的。
3、对方给你寄了一封邮件。那应该就是对索赔的金额及相关的合同条款说明。
好,总结一下。

你公司出纳出钱时应持有的原始资料。
1、公司领导批准支出的审批文件,可以是报告,也可以是现金支出单之类的。
2、对方发出的并盖有有法律效力的函(公文),以确认赔偿的内容。
3、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或协议

可按实际情况操作,简单的话就用领导批准的那文件做原始凭证,其他不要。
保险全面的话,就把所有有关的,杂七杂八的都放进去,有杀错,没放过。

特别要注意的,如果没有公司领导批字的文件的话,那双方合同和对方索赔信一样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