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52:49
我的客户做TT的,要求在SINGAPORE换单,最终目的港是ABBAS,一开始是要正本提单的。现在船开了提单也给他了,现在客户又要求做电放。像这种要异地换单的能不能将正本改成电放?大概流程是什么?是不是电放到SINGAPORE,再由SINGAPORE的CMA-CGM电放给ABBAS的实际收货人?

正本提单不仅是运输的合同,同时也是提货的(唯一)依据和物权的证明。在信用证和托收业务中,都是银行结汇必不可少的单据(对于卖方),同时买方也只有付款(或承兑)才能拿到提单,从而提货。这就是正本提单的作用。

而电放提单是一种特殊情况,货主(卖方)在要求船公司电放的时候,必须交回(或根本就没有领取,也不再领取)正本提单。这时,船公司将不凭借任何单据,而直接放货给货主指定的收获人。这时,提单就和提货,结汇没有关系了。

你们客户要求在新加坡换单。那你们应该是三方贸易了。
你们是工厂?你们的客户是贸易商。阿巴斯的买方才是真正的CNEE。
你们现在客户手上的提单SHIPPER应该是你们。CNEE是你们的客户。而不是ABBAS真正的CNEE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需要先收回三套正本提单,才可以电放给你们的客户。首先应该是向船公司或者货代提出申请。出具电放保函,应该还会有电放费。然后交还3正提单给船公司或者货代。换取电放提单COPY件。
至于在新加坡换单之后,提单上的SHPR应该显示的是你们的客户,CNEE显示的是ABBAS真正的CNEE。此时电放申请应该由你们的客户来做了吧。

货物是发到ABBAS,即提单上显示目的港也是ABBAS,那么你们安排电放,
就是电放给ABBAS的实际收货人,
本来要在SINGAPORE换单,说明是三方贸易,SINGAPORE需要提单结汇,但他们要求你们电放无非就是,他们已经拿到货款了,为给最终客户以时间上的方便
决定放弃正本提单。

没有特别的流程,通知货代电放就可。

把正本提单要回来,然后给货代公司,并且改成提单电放,支付100美金的改单费。电放给consignee

换单的内容是什么,换成新加坡为装运港还是你的客户为托运人。如果是后者,那么应该是你的客户去申请电放呀。如果是换成中途港为装运港的,那么由你来电放,但都要你的客户交回全套正本提单,并提供最终的实际收货人给你才行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