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 经办人的问题 高分求助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35:30
如题,我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名称登记,因为老板比较忙,所以经办人写的我自己,出资方(自然人股东)写的是他。最后提交的时候,出现一个提示窗口,写着“经办人必须是自然人股东(经营者)【姓名,证件号码】之一”

但是在“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上有注释:
“。。。代表或代理人应该是单位股东(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

我属于公司员工,请问申请注册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预核准必须是股东,不能授权代理吗?不找注册公司,让我做经办人如何操作呢?

谢谢!
求有经验者的正经办法,其他人请不要耽误双方时间,谢谢

因为你要成立的企业是新设立的!交材料要是股东之一或者法人。新设立的企业,股东是企业法人的可以由本企业的职工代理!
你们这种企业要是股东或者法人都没时间,那只能交给正规的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来代理交件!

再有什么不明白给我打电话(在我的个人空间里)

我也在注册公司,经办人必须是股东之一,其他人都不能代办。
你说的“代表或代理人应该是单位股东(投资单位)的职工”中的职工指的是,如果其中一个股东是以单位名义投资,那么经办人可以是投资单位中的职工,如果是自然人投资的,那就必须是股东之一了。

新注册核准时一定的是投资人之一,必须的。因为公司还没有,工商没法知道你是公司员工(公司还没注册成立呢)。工商上说的:代表或代理人应该是单位股东(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是指公司变更时可以由公司员工作为代理人经办变更等项事宜。

我们公司是专门找政府退休员工在帮忙办理,每月要付工资的,就是属于请了兼职一样,公司有什么事都要请她们出面,这就是所谓的“智囊团”

这些都可以内部操作的

就是托关系

让你老板自己找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