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劳动法普工工资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6:21:01
请深圳律师来帮忙回答一下,按劳动法规定深圳企业给普工工资最低标准是多少,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企业应给普工的待遇.请帮忙一下,谢谢

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参照本地区同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7〕5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6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1日

劳动法没有规定最低工资数额,但深圳市有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关外是900,关内好象是950(不准确知道),加班按劳动法要求走的。

劳动法的工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深圳的为900,不知道目前有没有变动。且规定对于普工须同工同酬,不得区别对待。

劳动法没有单独规定普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深圳市有一个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2009年,关内为1000元每月;关外为900元每月。

劳动法没有规定,这个由各省市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深圳的标准是。关内1000,关外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