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能够解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5:22:52
我们的小区是临街的,我家的楼上安LED大屏幕,而且没人通知我们小区任何人。大屏幕总重可达15-20吨。这样楼房会长期向一个受力,现在又快到冬天了,西北风也比较大,我怕我家会被弄得裂了缝。如果出现以上问题我们找谁解决??

依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在楼上安LED大屏幕,应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与使用方最好要有一个协议,对于墙体是否能够承受要有技术鉴定,将来一旦出现问题,使用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事你可以向业主委员询问一下,是否知晓此事。如不知晓,则为侵权,可向城管部门反映。或在确定使用部门以后,联合其他业主向法院起诉。
以上见解,仅供参考。

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你可以向当地建设部门以及城管部门反映。首先安装此大屏幕有没有主管部门的批准。

其次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以及物权法规定,利用建筑物的,不得影响住户的安全,不得影响房屋结构以及房屋安全性。如果你对此存在顾虑可以向房管局投诉,一旦造成实际影响你们所有住户可以联名起诉。

物权法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是业主享有各自居室的专有权和楼道、房顶等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权。

未经业主同意,安装广告牌的行为直接侵犯的你们的所有权,可以请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起诉广告牌的所有人,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并支付安装期间的费用。

侵权。
1、直接找安装人协调,看他们是否有政府相关政府部门的许可文件。
2、如果他们有相关文件,可以以该政府部门为对象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没有相关文件,直接以安装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找小区物业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

没有经过通知,征得业主同意,安装可能危及业主安全的LED,侵害了业主的权益。可要求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