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已经离职但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10:13
起初因为其它原因(与工作无任何关系),公司希望我离职,于是考虑个人情况我写了辞职报告计划于一个月后离职,大概十天后,公司忽然找到了人顶替了我的岗位.并要求我立即辞职并办理职位交接.否则就要以工作不负责为由把我调到其它部门,并且要降低工资,在迫不得已情况下,我答应离开并进行了工作交接,当时公司方面口头同意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我也没有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现在我想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请结合劳动法告诉我应该从哪几点写理由.谢谢.
另外补充一下,
1我在公司工作已快一年.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而且保存在公司手上,
2,合同上写的工资除了入职之后两个月是按定额发放,之后一直都以效益不好扣钱,请问可以要回吗
3,社保一直按正常程序在交.
4,麻烦告诉下需要准备哪些证据,(现在有证据A,社保卡记录和银行卡记录可以证明我为公司员工B,公司发布文件强制让我进行岗位交接;)
5,最迷惑的一点是如何才能证明是公司强制我离开,而不是我自愿离开的.(我已经递交了辞职信,但是时间还没有到)

我想回答问题一定要抱着解决问题的思路来,而不是纯粹的解答法律上的问题。希望你理解我的回答可能和你的初衷不同,但是绝对是在帮助你节省时间。
1、你辞职报告写上去后,公司可以在当下就同意你的辞职。
2、公司和你签合同,而且也给你缴社保。

你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还需要什么维护?
我最迷惑的是:你为什么要证明公司强制你离开?难道不是你考虑个人情况才决定辞职的么?

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权益,但是不会有你希望的结果。律师也会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