恼人的物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27:21
我是抚远县的居民,我所在的位置是大成家园,前一个月物业公司终止了对小区的服务.原因是说有的居民不交物业费.业主和物业之间没有合同.但是小区的电费他们还是来收,原因是所有业主都没有购电卡.我想请问想这样情况我们居民该怎么办?

楼主表述的是3个问题
1.物业公司终止服务,那要看你们小区有无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无和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不交物业费的住户达到一定比例,物业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2.小区的电费物业公司收取,那要看你们合同上有无约定,再去查查供电局,电表有无供电到每一户,还是一个小区就是一个大户头,另外楼上讲的收取手续费,要看合同有无约定,代收电费再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是可行的。
3.没有物业公司了,就再聘请个吧,一定要业主委员会聘请,业主委员会要去房产管理局备案才是正规的,可以通过街道,让街道和居委会出面组织协调聘请事宜。

电费由物业来收是不合乎《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是有收取手续费的话就是更加不合理的了。
你们有业主委员会吗?如果有就让业主委员会牵头重新选择一家物业公司,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就联合一些业主到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房产管理局或规划局等),把实际问题反映到那里,让政府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