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我要负全责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28:48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跟一个同事在我们店里发生冲突 他打了我四巴掌 我拿板凳砸了她两下 就这么点事 然后他家人就找我要钱 最后我们经理说去公安局。他先动的手 我需要负全责吗?如果负全责 大概要赔偿多少呢 说明天去派出所 现在10月1快到了 应该是严打,如果她要赔钱 我们没答成协议 会拘留我么

公安机关拘留的条件,是轻微伤,根据你的叙述估计不能构成轻微伤,是不会拘留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最多进行民事赔偿。

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如果达不成协议,再到分局调解,最后再达不成协议,他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把卷转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

以上是全过程。。。。

好像是挺费劲的吧,如果没有多少钱的话,我估计他也不愿意这么折腾。。。我估计全下来得几个月。。

就这么一点小事,根本不用怕怕。。

民事纠纷,去公安局也是先分清责任,再调解,不会拘留的,毕竟不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既然不是你先动手,那肯定不是全责,看你的描述最多一人承担一半的责任,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此人漫天要价,就让他去告好了,毕竟他也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也没有住院医疗费什么的,到哪里都是先调解,都是讲理的地方

没有达到轻伤以上不会拘留的,应当不要全责,但如果你没有伤,她伤了,你一定要赔钱就是。要多少钱要看伤的情况。医药治疗等费用,轻伤以上,对方会起诉你民事附带刑事。就要拘留。

看对方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如果构成的话你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只是轻微伤的话,最多也就是个治安处罚,可能会治安拘留或者是罚款.
对方的医药费你要全额赔付,如果你也有伤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赔付.
当然.赔与不赔在与你,只不过是对你的处罚轻重会有一定影响

一般的情况公安主要是以伤的轻重来衡量赔偿多少,如果对方伤得很重而你不赔偿的话就先拘留你,再由对方向法院起诉你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