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屋拆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58:29
我是重庆市南岸区某镇居民,由于在98年读书把户口从农村迁往学校,于2000年毕业后又把户口从学校迁回所在镇的村(户口地址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从读书前的农村户口变为了城镇户口)。而后由于母亲农转非,于是把户口与母亲合并。现在我们那里要拆迁,而我所住的房屋为我母亲的,据说在我这样的情况下,我的子女与配偶是无法享受到拆迁赔偿。请问,我可以有权利要求拆迁方赔偿我子女与配偶的利益吗?谢谢。

从理论上讲,拆迁当中只针对拆迁人(即房屋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即直管公房承租人或单位房承租人)进行补偿。一个产权证或一个租赁证为一户,以户为单位进行补偿,但在实际补偿中,也有住户以各种理由获取了两套或更多的住房,当然这其中肯定要涉及一个差价问题,这要看你所处项目的性质(承包还是代办)和实际参与拆迁的代办单位的“势力”及政府支持力度和拆迁大环境,南岸区主要是动迁办、重点办和经南公司等一些拆迁代办单位。
总之“请问,我可以有权利要求拆迁方赔偿我子女与配偶的利益吗?”你这个诉求从拆迁相关法律层面上来讲是行不通的。
注:根据实际住房面积来赔!如果是低收入家庭(需到街镇开证明)房屋不足35平方,算35平方,人均15平米,但最多只能算到45平米的上限标准!!!(这说法等同于黄腔)

如果只是房屋拆迁,只有房屋的房主可以拿到钱。所以不管你什么户口不是房主就没有
如果你是卖了整条村子。那你就可以分到钱了。但是,你子女和老婆不是本村人是不可能的。就算你子女跟你户口也不可能的。因为卖村子要查很多的东西,起码查到爷爷那一代。因为你子女出生之后,村子已经是定型了。没有分过田,没做贡献。所以不会有钱分的。

补偿标准没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是由评估部门按照你那片区的市场均价进行定价。这个在房屋进行拆迁之前要进行拆迁听证会,在那个时候就会告诉你拆迁补偿标准,也会给你一份拆迁评估报告书。如果你要货币安置再去买新房没有优惠。除非你选择还房安置。在该开发区比市场价要便宜点

做出拆迁决定的是政府,说政府是拆迁方不贴切。各地拆迁安置方式方法可能不一样,但是原则问题必须执行,即这个家庭的住房必须解决,如果有必要还得完成户籍登记,使房子成为法律上的家。非得具体到个人不使家庭利益受损,当地政府就随便折腾吧,反正国家重视结果。农村涉及宅基地,不是合法使用的宅基地不会进行安置,这也是原则问题

想在拆迁不按户口上人口多少来赔偿!!!
根据实际住房面积来赔!如果是低收入家庭(需到街镇开证明)房屋不足35平方,算35平方,人均15平米,但最多只能算到45平米的上限标准!!!
你是私房话,还可以去分户,那样一套房几个户头,赔偿下来数目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