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上10点从学校回家出事的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51:50
今天我们老师让我们让家长写一份晚自习申请...现在不是不让上晚自习么申请才能上..里面有内容是:学生安全有家长负责..家长负责接送..出事责任与学校无关..我们晚自习放学10点30左右...我想问下这样的东西算是违法么??还有如果我们晚上在回家的途中出了事和学校无关么??(我们老师说的:这本来就和学校无关么??写下而已))

你好
这种协议的唯一作用就是警示你们,叫你们放学路上要小心。
什么出事责任与学校无关,这些都是放屁,到时候就是出事了,学校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放心…出事了学校一样要负责任,学校搞这个无非想惚悠你们和家长而已,这是个心理战术,是与法规相冲突的,学过法律一看就觉得搞笑。

这份申请很有必要,可以提醒学生家长加强监护学生子女责任,明确校方和家长责任,校外出事要学校担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学校做法好

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学校让写的这个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不能因此来免除学校的责任,因此,无论你签字任何与否,学校都是对你的安全负有责任的。

学校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给学生和学生家长一种警示,或者可以理解是忽悠你们。

广东胡律师:

那份申请无效,要是因为学校上晚自习使你们出现事故的话,你们是可以追究学校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