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我个主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5:31:08
今年我想把我山上原来的马尾松砍伐换栽成巨桉(我有林权证,林权证上显示的是:林地使用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利人。)。当我到乡政府办理砍伐证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你们那一片的山林的育林金已经被人买断了,期限是30年。现在你得找买断育林金的老板,跟他商量。他把你们那一片的砍伐手续全办了........”。当找到那个老板得到的结果是:砍伐可以,但是他要租用我们的这片荒山。他所说的所谓租用就是要跟村民合伙栽树,他们出资金,村民出地皮。村民占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他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分。据传言,从县到村,社各级政府相关人员参与其中,有股分。很多村民因此怕得罪干部,怕以后为难自己被迫就范。有个别村民坚绝不同意与其合伙,于是就听到了这样一句话“那就让你山上的树留来秀风景嘛!”。意思就是:你办不了砍伐证,看你怎么砍。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我想问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他们有没有权利买断我们的育林金,及办理相关的砍伐手续。

二:难道我们山上的树真的就如他说的要秀成风景树了吗?我们该怎么办?
需要说明的是,整个事件不存在国家征用的问题,而纯属个人作为。据传言是官商勾结,如果是事实的话去林业局会得到合理的答复吗?
希望回答得详细一点,不要太笼统。

首先确定你的林权证是否为合法有效,如果有效,没人可以剥夺你的所有权。
办理采伐证是要到林业局申请的。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只是协助办理,你可以去找林业局,但可不可以采伐还有很多因素影响。比如规划没规划,林木是否达到成熟,是否公益林等等,不管怎样,所有权和经营权还是在你手里的·

告他们,一定赢,祝你成功哦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那就直接上法院去行政诉讼林业局。

你这个情况要搞清楚那个征用到底是国家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如果是前者的话,国家征用给了足够的相关补偿金的话,就不存在对方有没有权利买断的权利这个问题。

好好去林业局搞清楚吧。

你们当地做法是违法的,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不能把行政权交由个人行使,你可以向上级林业行政部门反映。另外你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当地林业行政机关颁证不作为,当然你要有证据。

一:你所说的那块地有多大是个人的还是还是你们村的(私人还是公有),地是以前分地后祖辈留下来的(来历要稿清楚)?
二:你所持有林权的相关证件是否过期或有效?
如果那里不是划分公有(村里的)或私有.那么,这地就....
不过话又说回来只那证件有效,你就是相对于有一个管里和使用的权利,龚断育林金的人是官员还是商人或者是两者都有(一定要稿清楚不要-据说是..),无论是官商也都是为利益,.你们真不想(不需要)和他们合作的话完全可以不用理会他们,通过合法手段将育林权稿到手,要打官司和他们打,地方不行就到省,在不行就在往上, 退一万步讲,跟他们合作也要55分账,凭为什么他们51你们49,有钱(当官)的了不起,当官的也要为百姓着想,我们老百姓就不是人,--国家把地划分给百姓,咋们百姓就靠那几块土吃饭的啊(农民们最基本的饭碗啊!) 为什么要他们横插一扛,,无这地私自。合作,交公, 要是不给合理而满意的答案(心里不平横) 有证据就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