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已满,我是否可以离开工作岗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26:08
如题,我在一家国企的国外项目工作,当初公司文件规定,在该项目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一个月国内带薪休假的待遇或者多发一个月国外工资,现在我已经工作了15个月,而且于该企业的合同期已过了快三个月了,我是在超过两个月多月的时候收到通知是否愿意续签合同,我个人是不愿意了。问题不在这,第一我在该项目做会计工作,但是我未取得会计从业证书;第二,该项目一直只有我一个人做会计工作(从2008年6月23日到达该项目),直到今年8月10日才有专职的会计人员到达。请问:第一,我现在离开是否需要向企业赔偿;第二,当初的合同上并未规定有工作的交接,我是否可以不做会计工作的交接;第三,如果该项目行政领导要求我必须做会计工作的交接之后才能走,而我又不愿意做该工作的交接怎么办?这中间有什么地方我需要注意,请知道的大师回答下,很急,谢谢了。还有就是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并未写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也不对。小弟分不多,就这么点悬赏了,请大家来帮我出出主意谢谢了
谢谢这么晚还有人看,但是我并非专职的会计人员,如果我交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责任谁来承担,我也不知道我之前做的是否是正确的,我也只是按以前的方法依葫芦画瓢,我担心的是这个

我知道劳动法,我回答你:第一,合同期满,你不续签合同可以离开,不用赔偿。但耍有书面的辞职申请(劳动法规定的。企业是无条件批准)第二,一定耍有工作交接。第三,一定耍有工作交接。因为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主耍是避免工人突然离开造成损失,不愿意也没办法。退一万步来说,都工作一年多了,还在手这后面的短时间?只耍企业不违规要求,还是好聚好散吧!按照劳动法规定离职吧!免得不开心。祝顺利!

根据劳动保护法
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
而员工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的
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超出劳动期部分的薪水(为正常工资的两倍)
LZ您担心的问题是没必要的,您告他他得赔您钱

辞职一般要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报告,只要你提出辞职,公司是没有权利不让你走的。不存在赔偿的。你担心的没有必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