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女方把所有的财产都要走并且不要孩子的话法律上充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7:04:18
1、“如果离婚女方把所有的财产都要走并且不要孩子的话法律上充许吗?”:
(1)如果你们选择协议离婚,男方是自愿满足女方的这个条件:法律不会管,只要男方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到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的,协议就生效、并对男女双方有约束力。
(2)如果你们还没有到民政局领离婚证、现在准备起诉到法院:到法院后男方不同意这条件的,法院不会按女方的要求判,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人一半(在双方都没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
至于孩子,你们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时,如果孩子是在2周以内,会判归她抚养、由你支付抚养费;如果是2周以上,法院会看你和她谁的抚养条件更好来判决孩子归谁抚养:不是她不想要就可以不要的!
2、“如果现在男方同意了并且签了那些协议”:就是说,男方还没给她签协议是吗?如果是,别再签了,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让法院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孩子的抚养吧。
签了这协议,看得出男方也不情愿,离婚后也会给自己找烦恼!
3、“如果现在男方同意了并且签了那些协议,那么房子可以给她,存款也给她,生意不让她接手,她要是起诉的话会怎么判呢?会判给她生意吗?”:
(1)如果是签协议的话:她就不会到法院起诉了!她的一切目的都已经达到,她还到法院花那诉讼费、费那2、3个月时间干吗?她会和你直接带上协议到民政局领离婚证:领完证后协议就生效,男方只能按协议履行自己的承诺、将所有财产都给她、却将孩子自己带走了。
(2)领完离婚证、协议生效后男方反悔的:只能在领离婚证后的一年内起诉,在有证据证明这协议是男方在女方的欺诈或胁迫情形下签定的时,才能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如果男方拿不出欺诈或胁迫的证据,起诉也白搭,协议上约定的所有财产归她还是有效!
(3)如果是她去起诉:就是男方不同意在协议上签字的情况,此时这协议男方签字不签字也没太大的影响,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这协议不生效,男方完全可以反悔、由法庭重新确定分割;但男方最好还是不签字,否则到法庭还要费一番口舌。
(4)关于合伙生意:如果离婚协议生效的话,合伙生意中男方的份额肯定是要归女方、不会归男方了;如果遇到合伙人不愿接受她时,可能会将男方在合伙中的份额的收益分给她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