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被法院公示催告后,持票人去兑现被银行扣了该汇票,出票行有没有权利扣押汇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20:43
请教各位大侠:
汇票被法院公示催告后,持票人不知道次情况,持票人在向出票行承兑时,出票行以法院通知其不能在公告期内承兑该汇票拒绝,出具了拒付通知,但却把我们的汇票给扣了。
请问,此种情况,银行有权利扣我们合法拥有的汇票吗?银行有什么法律依据?我们能通过什么途径要回该票据?
急~~~~~

绝对不可以扣票!!!
它顶多可以根据法院向其送达的《停止支付通知书》拒绝向持票人支付款项。
但是绝对没有任何依据扣票!
银行扣票出具书面材料没?
如果有就先向银行交涉要求还票
如果再搪塞,说句实话不太理智而最快的方法就是去银行找领导闹去,它根本没权利扣票

另外补充一下:申请公示催告,并不导致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之所以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就是公示要求权利人出来主张权利,此时票据权利还未确定,所以在当事人未启动诉讼程序去确认票据的最终权利和法院下达判决书之前,谁都没权利确认票据的权利人是谁。

再加一点:持票人若知道所持票据已经被申请公示催告,应及时向票据支付行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然后持票据原件到法院与申请人核对。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完了你再选择是否启动诉讼程序去确认票据权利或行使票据追索权。

1.扣票的行为是不对的.
2.公示崔告在你的票据出现时就已经失去崔告意义了。
3.去法院申告你的票据权力。
4.拿出有力证据证明你是在公示崔告前得到这张汇票。(证据就是你对这张汇票已付过款(对价))
5.如果是在公示崔告后得到这张汇票,那只能找你上家给你汇票的人了。
6.该汇票已是废票。要不要回来无所谓了,把复印件和银行的扣票手续留好,就可以了。

公示催告后,扶持票人已经失去票据权利了。银行可暂扣票据。

你可以申告自己的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