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判决不满意,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8:06:08
法院判决后并无通知 直接强制执行的情况

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参照《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案件提起申诉

广东胡律师:

可以提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