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4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属于免税收入,不交企业所得税。

1、个人按股息红利所得叫纳个人所得税,税率10%;企业计入投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适用税率25%、20%、15%不等。
2、股票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股票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入利润后计算企业所得税。卖出股票时,按净收益交企业所得税。

长期投资企业的股东所得要交所得税,一般按20%交纳(各地方有不同税率,最高25%)。
在我国股票市场中投资所得红利目前还执行优惠政策,即按10%交纳所得税。自然人由企业代扣代交,机构和法人组织收到红利后在所属税务局自行纳税。

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