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调查录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36:25
我在非常突然的情况下(个人没接到通知)被公司内部调查部门约谈。约谈时有一名人事部门同事在场。调查员开始前拿出录音笔说他喜欢录音,比较方便,不喜欢记录。我当时被搞得有点晕,没提出异议。
谈话时调查员有一段曾说“我早就知道这个文件在服务器上被删除了,在C盘上也被删除了,我都知道,我只是陪你玩玩...” 我后来确认服务器上根本没有此文件。
我的问题是:
1. 这种录音是否合法?有无侵犯我个人权益(无第三方法律部门或律师在场)?
2. 我可否要求得到录音内容?并找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3. 调查员的话是否涉嫌对我的造成精神伤害?
4. 我后来确认服务器上根本没有此文件,调查员是否违反法律或侵权?具体什么类型?

原则上经过对方同意的录音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有关录音的用途以及证明对象,在没有听到之前或者说没有确定你的疑问之前,并不好绝对判断这个录音的作用。另外,至于调查员的做法是否欠妥,尚需考量,但是因此主张精神损害,恐怕不能。

好像不合法,有诱导之嫌啊

录音时经过你同意就是合法的。你可以得到录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