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活中受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47:36
我是从事广告行业的,我再给一家美术社上牌匾中,其中的一个伙计从二楼掉了下来,他是自己打电话来的,这家美术社的牌匾是我接的活,出现事情了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当时出现事情的时候我在不现场,美术社的老板在现场,我出取梯子再上去,我走了之后,出事的伙计的自己上去了,没想到掉了下来,我这是属于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应该承担怎么的责任。
很急,请大家帮帮忙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这个两个关系一般是比较容易混淆的,但是通常有一家几个方面来区分,第一就是是否是按找工作内容付费,如果是的话,就是承揽关系,如果不是,而是按照月份支付工资的话,就是雇佣关系。另外,雇佣关系的工作内容是不一定的,在雇用期内可能让雇工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工作内容是固定的,这个活干完了,承揽关系就完了。因此你和这个伙计的关系是典型的承揽关系。根据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