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过失引起火灾而造成经济损失该找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9:46:08
我隔壁的一家饭店(老板是政府职工),安全意识就差,着过两三次火,因为发现得早,能够及时扑灭;可这第四次,是在早晨6点25分左右起的火,街上没人,其饭店员工发现后,没有喊人救火,只顾自己一个人在救火,直到无法扑灭后才跑到乡政府喊其老板(饭店与政府相隔1公里左右);由于救火不及时,而造成整栋房子和隔壁五家铺面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上百万元;可是经政府领导及有关人员鉴定后被定为天灾,没有给受害人员一个明确的答复。请问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找谁赔偿?难道一句天灾就不了了事了吗?政府领导是不是有包庇其职工的可能?
该栋房子是砖木结构的,年限较长(30年以上),已经属于危房,是单位的出租房。请问发生火灾,出租方是否也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责任100%要由纵火人负责
政府非常明显在进行包庇
你必须找律师进行起诉

鉴定火灾的责任只能有消防部门。你可以找政府部门交涉。不成的话就诉到法院。

饭店的问题,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