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公安经侦部门举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45:33
会计将公司账薄、记帐凭证私自送往司法机关进行“举报”是否合法?
我所说的这位会计已被调离会计岗位,她拒绝交接,而将公司账薄、记帐凭证盗出公司,觉得不妥,才又将这些物品交到司法机关进行“举报”的。如果她这样做是不违法的,我们的经济活动企不全乱了吗。所以想从法律的层面得到朋友、特别是法律界的朋友们的帮助,而不仅仅是推理或推定。

法律并不禁止这样做,不违法应当意味着合法。一般说来,如果认为有人涉嫌经济犯罪应当向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举报,举报时准备好公司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复印件等部分重要证据(也可以暂时不提供,提供的目的是为了让警察觉得可信并给与立案)以及对案件的简单说明或者叙述,到经济侦查科(或处等)报案、立案。

合法

既然叫做“举报”,那么说明肯定是违法了。。。

举报违法行为时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既然是义务,你说合法不呢??答案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