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癌患者办麻醉卡去医院还是去卫生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32:55
说了那么多,也没有说到我的点子上。

1. 患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用于办理“麻醉病史记录册”的诊断证明及疾病证明单(二级及以上医院)复印件。

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及复印件。

由患者亲属或监护人代办“麻醉病史记录册”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还需相关部门提供证明亲属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2. 顺序

预检→挂号→中医内科或西医内科→凭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由医师开具“疾病证明单”( 疾病证明单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应填写患者姓名,来院就诊日期,并在病情及诊断栏内填写疾病诊断,使用药品,计量,用法,有清晰的医师签名与盖章。)备齐相关资料后给予办卡。

重要提示:

1、麻醉药品仅供患者镇痛使用,其它一切用作它用或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触犯刑律或其他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责任。

2、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记录册”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需继续使用,需凭户口簿重新办理

应该去卫生局啊!医院只是执行单位,卫生局才是管理麻醉用品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