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分对网吧的监管权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39:28

第一:涂改 装让 出租 出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
第二:利用网吧营业场所下载 制作 复制 查阅 发布 传播法规禁止内容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已直接接入互联网的 未建立场内巡视制度,发现违法行为未举报的 未按规定登记记录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未按规定保存登记记录或者备份,或者在记录期间修改删除的 变更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营业活动没有办理有关手续和备案的
第四:用明火照明和吸烟为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网吧里有易燃易爆物品的 网吧里有固定门窗栅栏的 营业期间锁闭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的 停止网监管理系统的
第五:违反信息网络安全制度的
总的来说治安 消防和技术管理方面都归公安部门管理!

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