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物品所有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2:26:49
甲参加一个有奖活动,但是他拿的是乙的身份证去登记有关客户信息的。如果甲这次活动中奖并获得了一个奖品,那这个奖品在法律意义上应该是属于甲还是属于乙呢?
如果是这样呢,当初甲在登记客户信息的时候用的是乙的身份证,而他没把这件事告诉乙,乙也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而甲如果真中奖了,而且也把奖品领回家了,乙这时如果发现这件事,那乙有没有权利去争取这个奖品呢?
高手麻烦释一下。

我的看法是不能单纯的划定应该属于甲或者是乙,主要的看这奖品是基于行为而获得还是单纯依据登记信息获得或者说两方面都需要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一般在商业促销中体现较多,比如说某公司发布广告,大家参与公司某项的活动,就假定一项什么问卷调查之类的吧,然后规定凡参加的登记个人信息,在交回的表中随机抽取一些人评定奖项,这种情况下,可以说这奖品(更严格来说似乎是赠品)取得的主要依据是一个登记信息,奖品本身只关注这个信息;如果说活动规定在问卷中根据回答选取成绩优异者评定奖项,这种情况,个人信息变得次要了,奖品关注的是参与人的努力;也可能存在两种都关注的,比如说凡在某月某日出生的人都可以参加该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给什么奖,像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共有。

具体看这个有奖活动在兑奖时候的要求:
1.如果不要求人跟身份证等必须一致,那么手持凭证的甲就可以领奖了;
2.如果要求领奖人必须和身份证相一致,那么用乙的身份证登记客户信息就产生了对抗效力,甲要求兑奖的时候主办方有理由拒绝,除非甲取得乙的授权。

是归甲的。

如果不要求人跟身份证等必须一致,那么手持凭证的甲就可以领奖了;

那要看甲乙之间之前是否有明确约定 或者他们之间是否有委托关系等

属于乙的。核实身份的时候是要核对客户登记信息和身份证是否一致的。

属于甲。

乙的。要核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