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的计算问题,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2:40:34
经济学对狭义的国民收入的定义是“是一国生产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报酬的总和,即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的总和”公式为:NI=GDP-折旧-间接税+政府津贴。GDP-折旧-间接税,这我都能理解,但加津贴我理解不了。

有些人解释为政府津贴来源于税收,而税收这些要素收入,所以要加上。但如果这部分政府津贴来源于间接税那就不应该加上啊,因为间接税无论如何也不是要素收入,如果政府给的津贴来源于直接税,那GDP-折旧-间接税,并没有把直接税的那部分从GDP中扣除啊,再加上岂不是重复计算了一遍
还有些人从字面上解释,说政府津贴来源于税收,税收是政府从“家庭”即国民那里拿走的,现在又以津贴形式返还给了国民,因此应该加上,但我觉得这样解释和国民收入的定义不合,因为国民虽然得到了这部分钱,但它应该不属于要素的收入
虽然有点钻牛角尖,但还是很想弄清,哪位宏观经济学学的好的,能给我详细的讲讲,多谢啊

又看见一个把多种解释搞混的
NI = wage + rent + interest + profit
NI = GNP - depreciation - indirect business tax + subsidies to firms
用第一种方式想的时候就不要混进第二种方式的概念,用第二种想的时候就不要混进第一种

第一种的意思是,如你所说,一国生产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第二种的意思是,要素所有者的收入

如果你非较真的话,大可把补贴放到profit中
就解释到这种程度了,再说就没意思了,剩下的自己好好想吧